重生大业 - 第三百二十七章 发飙
“像你们这样的富家少爷,日常起居应该不需要亲力亲为吧?”
夹了一筷子的榨菜放进嘴里,叶晓瑜说道。
“哈?原来你是这样认为的。”
王怀青低头苦笑了一下。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待在越京,所以平常吃饭之类的都是自己准备,熬粥而已,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
“越京?”
叶晓瑜突然想起上回在越京看到白衣少年与一个女孩子在伞摊上买伞的情景,那女子并不是王月娥,难道说是他定了亲的?
“嗯,小鱼去过吗?”
王怀青自然不懂的叶晓瑜的心理活动。
“去过的。不过相对于那儿,我还是比较喜欢榕洲这边。”
既不想欺骗,又不想如实回答,叶晓瑜只好含糊的打着哈哈。
“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突然间想起来,叶晓瑜问道。
她总不能一直叫他白衣少年吧?
“还真是,我竟然忘记介绍自己了。”
王怀青也像刚记起来一样,尴尬的笑着。
“我姓王,名叫怀青,字少卿。叫我怀青就行了。”
王怀青。
叶晓瑜在心里重复了一遍。
“小鱼是榕洲人吗?怎么之前好像都没见过你?”
王怀青已经吃完稀饭,小心的将碗收到托盘上,随口问道。
听了这样的话,叶晓瑜一口粥差点喷出来。
尼玛——
之前都已经见过那么多次了,竟然能说出都没有见过自己的话来?而且还一脸认真?
叶晓瑜觉得自己真是见了鬼了。
“其实,我觉得咱们之前是见过的……”
实在忍受不了。叶晓瑜说道。
她就不信王怀青真的对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
“啊?有吗?什么时候,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王怀青满脸震惊的表情,倒不像是假的。
“算了,可能是我记错了吧……”
叶晓瑜觉得有点累,站起来将碗筷放进托盘里,懒得再继续这个话题。
“你去休息吧,剩下的我来就行了……”
不知道真的是后知后觉。还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王怀青一点也没有觉察到叶晓瑜的无奈。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喝了药,又吃了两碗粥。叶晓瑜觉得自己的体力恢复了很多,王怀青已经把碗筷和砂锅拿到厨房里去,坐在床沿上,叶晓瑜突然觉得这世界美好的很不真实。
王家大院。
“你哥呢?”
吃完饭后。林氏斜靠在藤椅上,看着王月娥问道。
王月娥正要回西厢去。听到林氏这样问,便在大堂的门口停了下来。
“问你哪,哑了吗?”
见王月娥没有回答,林氏声音拔高了几度。
“不知道。”
门口的人背对着站住。声音里听不出情绪。
“哼,养了你这么多年,这才几天。就变成了这副德行,我说王家大小姐。你还真是给你们王家长脸啊……”
林氏的声音不大,但语气依旧不好。
“哥又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他去哪里,我怎么会知道?”
目光空洞的望着漆黑的庭院,王月娥此刻的心里异常平静。
昨天林氏骂完之后,便下了命令,直接对她进行了禁足,在她嫁给李家少爷之前,都不能出王家大院的门一步,但她又有些担心叶晓瑜,所以才恳求王怀青代替自己去看看,顺便答谢救命之恩。
“啧啧,马上就要当秀才娘子的人,果然是不一样,连对自己亲娘的态度都这样。”
林氏斜着眼,似笑非笑的说道。
李家少爷上回来又送了两百两的银子,有钱送上门,林氏自然是不会拒绝,她不仅不会拒绝,而且还拿着那钱去南门的布坊,给自己定制了两身今年最流行的夏装,要的全是上好的布料。她一个人辛辛苦苦的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如今也该到了她享福的时候了。
王月娥没有理会自己娘的冷嘲热讽,直接走下大堂前的石阶。
对于自己的婚事,她已经无所谓了。反正都是她娘说了算,就算自己不满意又能怎样,到头来还不是得乖乖的就范。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从一开始就顺从,至少平常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那个李家少爷,她见过两次,相貌不会太差,就是个子矮了点,自己之前因为“凌煜”的事情,名声已经败的差不多了,如今能有个人愿意不计前嫌的迎娶自己,按照她娘的想法,她应该感到高兴才对,或者更应该感恩戴德。她有什么资格嫌弃别人?
自从投河不成,王月娥觉得自己已经想通了,命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闫铭——”
林氏在大堂里又叫。
声音刚落,一个少年急匆匆的出现在了院子里,因为跑得太快,差点撞上从大堂里出来的王月娥。
“夫人,您找我?”
事出紧急,闫铭也来不及向王月娥道歉,只是直奔大堂。
“废话!叫你名字不找你难道找狗啊?”
身旁的小丫头扇扇子的力度有点不够,林氏觉得有些发热。
“少爷呢?”
见闫铭低着头,林氏又问。
与对待自己女儿王月娥的态度不同,她一向都不怎么管王怀青的日常行踪,但今天到这么晚还没有回来,这让林氏觉得不符合常理。
“少爷?我……我没……看见……”
说着,闫铭的头埋得更低,全然没有在外面凶神恶煞的样子。
“没看见?”
林氏提高了语调,轻声重复。
“作为王家少爷的贴身小厮你跟我说没看见?我供你吃住,每月还给工钱,不是为了听你说这么一句无关紧要的没看见?!!”
声音很大,王月娥走到前院,都感觉到耳膜一阵发疼。
其实她也有点担心王怀青,自己只是叫他带点礼物去看看叶晓瑜而已,怎么就消失了一整天?不过细想之下又觉得符合常理,她哥哥肯定也是忍受不了她娘的脾气,然后趁着没被禁足,出去避风头了。如果自己猜的没错的话,王怀青这段时间都不会回来了。
“夫人息怒,我真的不知道。早上少爷出门的时候,我本来要跟着去的,但他不让我跟着,说家里要有个男丁照顾。”
闫铭吓得半死,声音发抖的厉害。
王怀青常年在越京做药材生意,他都是跟在身边,所以与林氏接触不多,更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场面,这回被林氏这么一骂,闫铭觉得自己尿都快出来了。
“你现在出去,把少爷给我找回来,没找到少爷,你也不用再回来了……”
林氏的语气和缓了许多,但这样的话,闫铭宁愿她像骂其他人一样把自己大骂一顿。
这大晚上的,榕洲城又这么大,叫他上哪儿找去?
如果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今早上王怀青出门的时候,无论怎么样他都会跟着,现在好了,晚上估计是要在大街上过夜了。
这样想着,闫铭的脑子里开始搜索榕洲城哪里有既偏僻又安全的地方,晚上他是绝对找不到王怀青的,还是趁早做好在外面过夜的打算。
榕洲城北区。
王怀青配的药估计有安眠的效果,吃完饭后,叶晓瑜只是想在床上靠一会儿,却在不知不觉中又睡着了。那么早睡觉的后果就是,叶晓瑜在四更天的时候就醒了,而且看自己这睡意全无的样子,估计要在床上睁眼到天亮。
北区虽然依旧属于城里,但在地理位置上却已经是郊区。躺在床上,听着远处不断传来的连绵起伏的蛙鸣,有那么一瞬间,叶晓瑜觉得自己依旧在路家庄南苑的屋子里,隔壁住着刘瑜,北苑住着路芊与路一守夫妇,东厢住着晴朗。早起的时候,还能看到扛着锄头从门前经过的村民,和步履蹒跚的牛车;银盘的地里,还种着自己的全部心血;闲暇时光,走在院子里,还能碰见面无表情的晴朗,或者是永远都是聒噪不安的路芊。
但叶晓瑜知道,这只是自己记忆中的泉秀村。人的记忆,其实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随着时光的推移,它能够将经历过的所有不美好的东西都排除在外,只留下自己希望的部分,然后让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一遍又一遍的惋惜。
王怀青住进了之前晴朗住过的西屋,看着那儿传出的微弱光线,让叶晓瑜有种晴朗一直都没有离开的错觉。只是这样的错觉,还没持续一刻,便被王怀青脸上大大的笑容所打破——这样美好的笑容,是永远都不会挂在那个面瘫男的脸上。
“才刚刚好些,怎么就这样早出来外面吹风?”
王怀青从西屋走出来,看到蹲在院子里喂马的叶晓瑜,露出了好看的笑容。
“都已经在屋子里待了一天,再待下去,我怕自己会发疯。”
将一把草饲料放在马槽,叶晓瑜抬头笑着说道。
“这马的品种好像不错,不过这样的品种,好像本地没有……”
伸手摸了摸马头上的马鬃,王怀青像是自言自语。
“嗯,上回去越京的时候,带回来的。还不错吧?”
叶晓瑜笑道。
其实对于品种什么的,她根本就不懂,这马只不过是自己擅自从晴朗那儿“偷走”的罢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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