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寡妇丫鬟 - 第三七二章 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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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宇儿,文轩,洗手去,咱们开饭啦!”刀无锋解下围裙,回头见蓝怡还气鼓鼓地瞪着他,摇头失笑,“二嫂,吃饭啦。”



    蓝怡见他没有解释他那“百亩良田”的意思,以为自己真的听错了,垂头丧气地带着两个孩子洗手吃面,好在面条果真劲道十足,卤子也着实滋味不错。



    不过,这更让她郁闷了,初见时这厮是个刚从牢里放出来的面带伤疤的冷酷狱霸,那叫一个酷啊!后来听周卫极说这厮是个杀人在逃的通缉犯,她还担心过一段日子,现在倒是洗白白了,本性也渐渐露出来了,好好的一个冷酷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愣是成了一个饭做的比她还好的快刀厨子!



    蓝怡瞟他一眼,接着郁闷吃面!



    刀无锋看着蓝怡的样子,眼笑得弯弯的,闷头吃得更香。



    苏永珅见他们如此,满眼笑意,此时他心情极好,不由说起他和蓝怡进门之前的话题,“二弟妹,我教孩子们读书,并非是指望着他们都能考秀才当举人,只是孩子们天性顽皮,若是不严格些,这些孩子怕是更记不住几个字。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他们现在多记得一些字,多一些本事,以后也能有多些路子赚取生计,不必单靠着一把子力气养家。”



    蓝怡深以为然,“大哥说的极是,读书识字确实大有用处,他们长大了除了种田,还可以跑生意、做小买卖等,认字记账是必须会的。”



    苏永珅点头微笑,“村里人家的孩子,以后能跑生意做买卖的怕是不多。多数怕是要到茶肆、酒楼、布店、米粮店当伙计。好些的生了管事账房吧。”



    这个年代的士农工商分的很清楚,大家各安其业,农民就是务农,他们祖祖辈辈的与土地打交道,认为本就该如此,理所当然的耕作很少去想着改变。就算是进城务工也多是农闲时节或家里劳动力多地少的情况下去干活,农忙时节都是要回来的。



    蓝怡摇摇头。“大哥说的是。但也并非一直如此的,孩子们只要见识多了,脑子活了。以后的路子还是很宽。远的咱不说,就说牛嫂家的老大修尧吧,他跟大多数孩子一样在村里的义学读了几年书后就跟着父母下田干活,农闲时跟着父亲进山砍柴打猎。本以为这样便是一辈子的。”



    蓝怡见苏永珅吃完了,自然地起身给他盛了半碗reads;。顺便给孩子盛了一碗面汤,接着说道,“但是后来咱们的牡丹园子里建了客栈忙活不过来,我看他机灵就让他到客栈里帮忙。这孩子机灵知道学事。眼睛里也有活,后来便升了客栈的小管事,干得有声有色。”



    苏永珅点头。这是事实,蓝怡说的的确有道理。



    刀无锋也抬起头听着。



    蓝怡给文轩擦擦嘴角。接着说道,“接下来,牡丹花季过了后客栈不忙了,他被调到青山商记城里的杂货铺当伙计,干的也很不错。后来他们家和二全哥家在村里支摊子收山货,牛嫂和二全嫂不识字,两家的男人也算账慢,修尧便想不再去当伙计,要专心干起收山货的营生。在这之前牛嫂带着他来找我,十分生气,说修尧不懂事。”



    因为牛修尧能去客栈跑腿是因为蓝怡的缘故,后来他干得出色被提拔到青山杂货铺,牛嫂也认为这里边有蓝怡的功劳。牛修尧在杂货铺干活工钱不少,还有王林远照看着也不怕被人欺负了去,牛嫂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没想到修尧说不干就要不干了,牛嫂打了他几巴掌,可这熊孩子也有股子倔劲儿,怎么打也不去。牛嫂无法,带着他来见蓝怡



    蓝怡想着那天的情境,“修尧虽然才十三岁却一脸老城、满眼坚定的牛修尧,我问他为什么不去杂货铺当伙计要自己收山货,这孩子满眼坚定的告诉我,‘自己干更带劲儿,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本事’!”



    蓝怡模仿着牛修尧语气,满是赞赏,“大哥,无锋,你们不知道吧,后来他们两家的山货摊子做大,成了现在村里唯一的杂货铺子,也是修尧的提出的主意。”



    吃了三大碗面的刀无锋听了,也认同道,“这孩子不错,定是个人物!二全哥看着老老实实的,这三个儿子倒个顶个的机灵。”



    苏永珅也点头,“弟妹,并非每个孩子都有修尧这样的心眼和机会的,修尧有今日,也是多亏你们的帮忙。”



    若非蓝怡他们种牡丹,便没有青山客栈,没有青山商记,牛修尧也不可能小小年纪就到青山杂货铺跑腿。他们能收山货是因为青山山货铺的缘故,后来他们能开杂货铺,进货也大多是在青山杂货铺。牛修尧在杂货铺干的时间长了,晓得其中的运作方式,才有了自己在村里开杂货铺的底气和信心。



    窗外小雨沙沙响着,蓝怡与二人谈得投机,不由加深了话题,“大哥说的有道理,我觉得每个人自出生便有不同,这或是由于天性或是由于长大的环境不同,所以每个人性子和能力也是千差万别的。就算机会均等的放在他们面前,能抓住机会的永远是那些有能力、有准备的人。就像无锋说的,修尧是个人物能干起杂货铺子,我认为是因为他本就有这个能力藏着,一有机会被他抓住,便成了,若换了其他人,可能就只是当个小伙计或在村里的客栈当个小管事罢了。”



    苏永珅微微点头沉思,刀无锋收起了笑意,摸着下巴的大胡子道,“二嫂说的极对,若是周吉庆那混小子,恐怕到了客栈只晓得偷东西吃了。”



    周吉庆是村里偷鸡摸狗、嘴馋人懒的典型代表,他爹在城里做工没时间管教他,他娘柳氏也是个懒惰贪嘴又好占小便宜的泼辣妇人,她就这一个儿子,宠得无法无天。他在村里干了什么坏事,柳氏都不骂他,反而说他儿子有本事之类,别人动周吉庆一下她轻则跳脚,重则撒泼。



    这孩子在这样的娘亲和环境下,自然好不到哪去。不过周吉庆抢了宇儿的糖葫芦打了宇儿后,蓝怡找去他家闹了一顿,扇了柳氏两个耳光,也镇住了周吉庆,这熊孩子自此见了她都绕着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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